各相关系部:
根据山西省教育厅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晋教高〔2013〕14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院推荐申报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:
1、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山西省教育厅主页—高教处—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(
http://www.sxedu.gov.cn/BMGZ/actinfo_show.asp?actid=4193)
2、申报限额:学院限推荐1名。
二、申报要求
1、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《山西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》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行为者,一经查实,取消其评选资格,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“教学名师奖”。
2、申报教师须准备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内容。内容要真实反映本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。教务处将对拟上报教师统一录制教学录像。
三、申报程序
1、学院组织申报工作,审核申报材料,提出初审意见。
2、学院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。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人课堂教学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,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长批准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教学名师评选。
3、学院需提交以下材料:
(1)山西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一份,同时提交电子版。
(2)申报教师佐证材料复印件(加盖学院公章,并附目录)纸质一份。
(3)45分钟教学录像内容的教案一份。
(4)学院推荐意见
4、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9日18:00,,逾期不予受理。